公司注銷股東會決議
公司注銷股東會決議流程如下:1、具體通知公司全體股東在何時、何地召開股東會。2、詳細記錄出席和
未出席本次會議股東的人數,以及所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由
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4、決議事項主要是同意公司注銷
以及成立清算組和登報,同時還要公布清算組成員以及組長。(1)在注銷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注銷公司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2)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分,例如公
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
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分公司要注銷,需要公司出注銷決定,這個決定該怎么寫,涉及哪些內容,最好有范文
xxxxxxxx有限公司
股東會決議主持人:
出席會議股東:、、。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書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體股東在年月日(地點)召開股東會,出席本
次
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未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共人,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所作出決議經公司股東表決權的%通過,棄權或反對的占股東表決權的%,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決議事項如下:
1.同意公司注銷。
2.同意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為:××× ××× ×××
×××……,×××為清算組組長。
3.同意將上述決定登報公告公司注銷情況及告知公司債權債務人。
股東:(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要求注銷公司我該怎么辦?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銷公司。也可以委托辦理,需要法人簽字。但應注意條件。股份公司注銷需召開股
東大會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決議書。法人代表單方無權注銷。股份公司的股東如退出,應有相應的退出機制回購其股份或者分紅。股東退出需協商或者股東單方面要求,股東應得到相應財產。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
下列文件: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法人或代理)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3、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注銷登記是指登記機關依法對因解散、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被責令關閉或者其他原因終止營業的企業,收繳營業執照、公章等,撤銷其注冊號,取消其法人資格的行政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十八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國有企業的子公司注銷(自主決定注銷公司),是否需要審計?程序是?應參考哪些法律依據?需要審計,屬于清算審計。
清算是指企業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解散、終止后,按照有關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最后清理、清算的過程。清算審計是指企業由于各種原因終止,對其清算期間的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資產變現情況, 清算期間的收益、損失,費用支出情況及清算截止日凈資產分配情況進行的審計,以確認清算企業是否合法、公開、公正進行全部清算活動,對清算結果發表合法、公允的審計意見。
主要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1、應收賬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確,呆賬壞賬的核銷有無依據。
2、實物資產的處置及變價收入情況,有無隱匿
、私分、非正常壓價出售等違法行為。
3、對待處理損失的報批、核銷轉賬情況。
4、資產評估增值(減值)的核算是否正確。
5、抵押資產、福利設施資產、借入資產、取回資產的核算依據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確。 6、破產債權申報時間限制及金額與賬面有無差異,清算調整的依據是否充足,逾期未申報的是否作了依法處理。
7、清算費用的開支范圍是否符合標準及有關規定。
8、第一順序破產債務核算是否合法。
9、清算損益的核算是否正確。
如憲法、刑法、民法、會計法、審計法、預算法、稅收征管法、海關法、各種稅法、企業法、公司法、經濟合同法等等。法規是由國家行政機關制定的各種法令、條例、規定等,如《全民所有制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入《價格管理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