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變更的流程步驟?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在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申請時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公司《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7、公司章程修正案;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根據《企業登記程序規定》第十條規定,經對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審查,企業登記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2、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請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及時間。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有權更正人當場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4、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告知時,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并決定不予受理。屬于五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憑據。5、不屬于企業登記范疇或者不屬于本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事項,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6、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如何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載明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是公司的憲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實性、自治性和公開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與《公司法》一樣,共同肩負調整公司活動的責任。作為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準則,公司章程對公司的成立及運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修改章程: ?。ㄒ唬豆痉ā坊蛴嘘P法律、行政法規修改后,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相抵觸; ?。ǘ┕镜那闆r發生變化,與章程記載的事項不一致; ?。ㄈ┕蓶|大會決定修改章程?!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應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 由公司董事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 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報政府主管機關批準。如股份有限公司為注冊資本而發行新股時,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準;屬于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 ?.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記事項的,報公司登記機關核準,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項的,應依法進行公告。如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須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 ?. 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記事項,須有公司法人簽章方可完成變更。 怎么能做那樣的規定呢?作繭自縛!!按規定是不能修改的,章程(合法的)高于公司法!實在不行只有走法律訴訟一途!! 公司章程本身制定的就有問題,人人都同意是不現實的.但公司章程是合法的,就該遵守.目前只有和不同意的人多談談了. 已經有三分之二的同意了,也就是說超過半票了,按正常的改選就可以了.有不同意的那是一定的,也是存在的...修改程序不能差.你可以私下找不同意的談談心得....或許談完之后,你會有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公司章程變更的流程有哪些
您好,公司章程變更的:1議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出修改建議。根據《公司法》第47109條的規定,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如果董事會怠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股東可以提出修改提議。并且在董事會不主持和召集股東(大)會情況下,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臨時股東(大)會。2、將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通知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應于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3、股東(大)會決議。一般情況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東(大)會決議。但是,有些情況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東會決議。4、種類股股東的同意。根據《公司法》第130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和其他種類的股票。當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種類股股東的利益時,我國公司法沒有規定章程修改需要經過種類股股東同意這一程序。5、特定章程變更事項應經主管機關審批。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章程變更事項應經主管機關審批的,需報主管機關批準。6、特定章程變更事項的公告。章程變更事項屬于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規定予以公告?!蹲C券法》第67條第1項規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應當予以公告。7、公司章程變更登記。公司章程變更后,公司董事會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